“黑龙江分中心”整顿决定

 

 

根据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、全国高科技农业循环产业发展中心管理规程精神,鉴于

全国高科技农业循环产业发展中心黑龙江分中心”未按规定通过年度工作审验,且不能按本中心
的要求形成解决存在问题的管理程序,经研究决定,自2008年9月5日起,停止该部门所有业务活
动,相关人员免去任、执行主任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等职务。
       

全国高科技农业循环产业发展中心

2008年9月4日